ST盛屯: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4 19:43:1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军先生,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闵丹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4 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360 万元(含税),2024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含税)。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此次审计过程中涉及的审计时间表、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重点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信永中和在公司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