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瑞林:中国瑞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4 19:01:24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557 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及中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3,000.0000 万股,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
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4.18 元/股(不含 24.1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计剔除80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1,87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5,135,820 万股的 1.010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52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3 月 2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 20.52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6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6.6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1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20.52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价格 20.52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23.3684 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业
技术服务业(M74)”,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95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T-3 日股 对应 2023 对应 202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票收盘价 年的静态 年的静态
(元/股) (元/股) (元/股) 市盈率(扣 市盈率(扣
非前) 非后)
002883.SZ 中设股份 0.2739 0.2564 11.21 40.93 43.72
301167.SZ 建研设计 0.5326 0.4382 13.82 25.95 31.54
301038.SZ 深水规院 -0.1729 -0.2634 22.48 - -
600629.SH 华建集团 0.4381 0.2978 8.26 18.85 27.74
300284.SZ 苏交科 0.2610 0.2152 10.31 39.50 47.91
601618.SH 中国中冶 0.4184 0.3645 3.15 7.53 8.64
002140.SZ 东华科技 0.4858 0.4158 10.27 21.14 24.70
601068.SH 中铝国际 -0.8902 -1.0082 4.48 - -
算术平均值 25.65 30.7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T-3 日)。
注 1:2023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T-3 日(2025 年 3 月 21 日)总股本;
注 2:计算 2023 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深水规院和中铝国
际;
注 3: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20.5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8.1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578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7,096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5,069,440 万
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393.20 倍。
(4)《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50,788.54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20.52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61,560.00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股价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50,788.54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0.52 元/股和 3,000.00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61,560.00 万元,扣除约 8,355.96 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3,204.04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
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