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控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3-24 16:44:13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3 月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在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未能
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票。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31 日 14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汇报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1 更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完成,募集资金均已到账,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类型,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50.770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4,522,296.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26,030,000.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94,522,296 股变更为 126,030,000 股。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本次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月【】日取得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取得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注册批复,首次向社会公众 “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首次向社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万股,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3,150.7704 万股,于 2025 年 3 月 4 日
所主板(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以下简称“上
下简称“上市”) 交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603.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上市)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为普通股。 126,030,000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百〇二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第二百〇二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上市之日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起生效实施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事项现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