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1 22:41:19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始创于1945年,1985年重建,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经过30余年的发展,大信已经发展为立足北京、分所遍布全国,常年为上万家客户(包括中央企业,省属大型企业,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咨询、造价等专业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资本4870万元,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近16亿元,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百强所”综合排名第十三位(本土所第九位);央企及省属大型特大型国企客户逾百家。上市公司客户量连续多年居中国证监会排名前十位;国家审计署备选中介机构综合排名第六位;2022年并购服务机构排名前三位。被媒体誉为“一家受上市公司欢迎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一个知名品
牌”。截至2023年,大信拥有员工4000余名,其中注册会计师近1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00余人。大信所拥有一支具有深厚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强烈事业心和良好职业素养的执业队伍。
二、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26日,公司九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进点前与董事会的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4年3月18日,公司九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公司
202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内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内审工作计划、《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2024年3月20日,公司九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在公司六楼616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2024年4月26日,公司九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并形成审阅意见。
(五)2024年8月28日,公司九届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并形成审阅意见。
(六)2024年10月29日,公司九届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并形成审阅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