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尚贤
公告时间:2025-03-21 21:30:41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尚贤,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详细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尚贤,一级律师(正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民进河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省直六支部主委,河南省政府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投融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郑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二七区监委特约监督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 2024 年 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会议,
本人亲自列席参会,全面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股东关切问题,积极维护股东权益。
(2)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
人均参加了全部应参加的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前,本人都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中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贡献力量。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且年内无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委员会日常会议。在会议中,认真履行职责,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审计工作展开全面监督检查。同时,仔细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实时掌握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 1 次提
名委员会会议,对变更公司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研究,审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职业经理人年度考核、目标制定等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就相关财务和审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有效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为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5、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5 日,积极充分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众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6、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
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持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8、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组织联合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通过规范高效的沟通机制和组织保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面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代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署营养土协同掺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签署再生水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营养土协同掺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2、关于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
公司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相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尚贤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