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神马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0 23:03:40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 年年度
报告》。经事后核查,《2024 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一、需要更正的内容
1、《2024 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同 2022年
调整后 调整前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968,410,639.05 13,420,731,137.29 12,919,403,868.46 4.08 14,572,194,708.92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13,968,410,639.05 13,420,731,137.29 12,919,403,868.46 4.08 14,572,194,708.92
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529,751.50 149,456,379.11 123,374,861.08 -77.57 398,735,52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2,395,867.64 88,166,400.88 62,084,882.85 -204.80 377,673,727.76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276,589.84 279,336,679.66 295,070,254.01 13.58 960,632,899.60
2023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
2024年末 同期末增减( 2022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63,297,346.30 8,036,472,658.28 7,830,886,001.74 -10.87 8,094,566,171.65
总资产 28,006,077,885.07 32,085,531,546.09 31,442,197,458.38 -12.71 28,273,401,675.80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本期比上年同 2022年
调整后 调整前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968,410,639.05 13,420,731,137.29 12,919,403,868.46 4.08 14,572,194,708.92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13,534,334,266.05 12,350,401,198.45 12,350,401,198.45 9.59 13,482,087,688.74
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529,751.50 149,456,379.11 123,374,861.08 -77.57 398,735,52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2,395,867.64 88,166,400.88 62,084,882.85 -204.80 377,673,727.76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276,589.84 279,336,679.66 295,070,254.01 13.58 960,632,899.60
2023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
2024年末 同期末增减( 2022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63,297,346.30 8,036,472,658.28 7,830,886,001.74 -10.87 8,094,566,171.65
总资产 28,006,077,885.07 32,085,531,546.09 31,442,197,458.38 -12.71 28,273,401,675.80
2、在《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部分新增以下内容: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396,841.06 1,342,073.1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3,407.64 107,032.9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11 / 7.98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4,164.76 租金、销售材料等收入,与 6,228.72 租金、销售材料等收入,与
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 正常经营业务无关 正常经营业务无关
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
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
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
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
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
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
生的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 39,242.88 100,804.26
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43,407.64 107,032.98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
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
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
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
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