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中国平安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金李)
公告时间:2025-03-19 21:56:1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金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 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 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金李 先生 其他主要任职
金先生现任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讲席教授,全国政协第十四届
独立董事 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以及全球公司治理
论坛理事会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副理事长。
54 岁 金先生亦为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21 年 8 月出任董 前期工作经历
事 金先生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
金融系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哈佛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
并曾出任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
教育背景及资格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金融学博士学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 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 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 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
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身出席股东会和董
事会历次会议,包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9 次董事会会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根据公司所适用的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本人出任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24 年,本人亲身出席前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包
括 3 次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5 次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 2 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养老金及产业布局、长期资金投资规划等事项。本人充分运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公司董事会通过多项举措保证了“议事充分、应审尽审”。如有需要,在董事会或专业委员会正式会议召开前,公司均会与董事进行预沟通,针对董事在预沟通过程中提出关切的问题,公司管理
层充分准备并在正式会议上进行详细汇报,这一举措极大的提高了董事会的议事效率及顺畅程度。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本人切实履行定期报告工作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起,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此外,本人亦积极参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过程。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
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消保投诉、对外投资等事项,并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拜访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所有意见和建议,公司均积极予以采纳。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办公时长超过 15 日,工作方式及
内容除前述亲身出席会议外,亦包括审阅机构考察报告等方式。公司亦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发送的月度通讯、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监管要闻及点评以及其他履职相关主题培训等。2024 年,在公司的安排下,本人完成了超过 100学时的持续专业培训,主题覆盖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气候变化
与 ESG、信用风险管理、政策新规解读、独立董事新规与职责等履职相关领域,不断拓展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及技能,确保自身始终掌握全面及切合所需的信息以对公司董事会作出贡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
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亦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需要独立董事予以特别关注事项。对于公司董事会于年度内审议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聘任审计机构等事宜,本人均予以认真讨论审议,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为董事会的专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 年,本人仍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
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李
202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