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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梅花生物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17 20:24:30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我们恪守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推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规范运行,保障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及会议召开情况
(一)成员构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卢闯先生、独立董事刘兴华先生、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卢闯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行业经验及审计、会计与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在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有效推动了公司审计规范性与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会上听取了公司
审计部对 2023 年工作总结以及 2024 年工作计划的汇报,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进行了审前沟通,重点围绕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整体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事项及具体审计计划进行深入讨论。针对大华提出的审计方案,审计委员会成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优化建议,要求审计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反馈问题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部 2024 年工作计划,并同意按修改后
的审计计划推进年度审计工作。
2024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会上审计委员会
就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及大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会计政策变更、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变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阅,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会上听取了审计部
2024 年第一季度主要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主要工作计划,并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7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会上听取了审计
部 2024 年第二季度主要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主要工作计划,并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0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会上听取了审计
部 2024 年第三季度主要审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主要工作计划,并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整体加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大华国际及其拟任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和审慎审查。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
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24 年 9 月,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变更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本次变更仅涉及名称调整,相关业务资格及权利义务均由政旦志远依法承继。根据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造成影响。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机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政旦志远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具体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计方法等核心事项。政旦志远就审计业务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向审计委员会作了专项说明,内容涵盖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置以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
在审计工作执行阶段,政旦志远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保持充分沟通,重点就以下事项进行深入交流: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声明、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评估程序、舞弊风险测试与评价方法、审计重点领域、审计调整事项以及初审意见等。
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政旦志远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行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性原则,秉持专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全面践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工作高效推进,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根据公司与政旦志远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确定支付政旦志远 2024 年度
审计费 22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审计费用数据相符。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阅上一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出优化及改进建议。同时,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流程规范有序执行。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委员会与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动态沟通,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供解决方案或指导性建议。
通过系统核查全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并综合评估内部审计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体系运行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委员会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的异常波动情况,并对政旦志远出具的《与治理层的沟通函》中所提示的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实施了专项复核程序。经综合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与格式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所载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经审计委员会核查确认,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财务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因会计准则变更调整的除外)等事项,也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特殊事项;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未出现需要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升级工作。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顺利完成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
了严格审阅。同时,委员会充分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内部控制改进的专业意见,确保内控体系持续完善。
经审计委员会评估,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实际,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充分适配管理需求与发展目标,为业务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防控提供了坚实保障。评估结果表明,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该体系不仅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合理保证,同时也有效支撑了公司业务活动的合规高效开展,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沟通协调职能,积极搭建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三方对话平台。通过定期组织召开专项会议,深入听取各方专业意见与建议,重点围绕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关键风险领域识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核心事项展开充分研讨,有效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委员会持续深化内外部审计协同机制,强化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为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总体评价
2024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全面履行监督、指导、审核、评估及协调等核心职能。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严格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确保审计程序规范、结论公允;二是系统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提升内部审计效能;三是审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四是全面评估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通过上述卓有成效的工作,审计委员会有力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和风险防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其专业、独立的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保障了公司合规运营和稳健发展。
展望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秉持"专业、独立、审慎"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深化与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具体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外部审计监督评估机制,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
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优化内部审计指导体系,强化审计计划管理,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三是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确保财务成果真实可靠;四是坚持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为核心,特别关注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持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管控措施。通过以上工作,审计委员会将确保公司发展始终符合健康、规范的长期战略要求,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本页以下无正文)
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报告人:
卢闯:
刘兴华:
王爱军: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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