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14 16:57:41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 1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2 人。
四川华信 2024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6,242.5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242.59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13,736.28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41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
共计 5,655.0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为 3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7 年 5 月,1994 年加入四川华
信,并于 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昭,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自 2019 年 12 月开
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企业审计,自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倍峰贸易有限公司、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楷,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自 2019 年 7 月开
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 2025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雅安温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倍特厨柜制造有限公司。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 2 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敏受到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行政监管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行政监管单位
在执行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
中国证监 项目中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1 李敏 2025年1月16日 会四川证 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
监局 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对四
川华信、李敏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 25 万元,较上一年度无变化。定价原则是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四川华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