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11 21:52:00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鹏先生、胡海峰先生、杨艳女士就各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填报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表》,提请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鹏先生、胡海峰先生、杨艳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