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11 19:57:4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2、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
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
金亚科技、周 尚余 500 万
投资者 2014 年报 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旭辉、立信 元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
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
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2015 年重
保千里、东北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
组、2015 年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1,096 万元 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
报、2016 年
估、立信等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
报
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
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
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
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
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
书均能有效执行。
3、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对立信的总体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安排充分、结构合理,且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2、审计工作方案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具体需求,制定了全面、合理、内容充实、逻辑清晰、实操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其中包括详细的时间及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并针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风险评估程序、重大错报风险和重点审计领域、初步判断的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在本次年报审计过程中,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且具备较高的现场工
作与人员协调能力,整体工作进程能够平稳有序地推进,最终按照计划时间提交了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对年报披露时间的需求。
3、审计质量管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立信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在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职业道德和独立性、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4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相关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以解决审计过程中的专业意见分歧。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技术标准部或审计风险管理部。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完善的与内部复核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项目合伙人负责对项目组成员实施指导和监督并对其工作执行复核,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详细复核由比编制人更有经验的项目组高级别成员执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质控部门负责人指导统一委派,以确保委派独立于审计项目组、具备适当经验、知识与胜任能力的约定项目质量复核人。此外,针对特定类型的业务报告需要由专业技术部对于所出具报告执行复核,以评价相关文件对于准则和规定的遵循情况。
(4)职业道德和独立性
立信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独立性政策,在事务所和个人与受限实体的财务关系、雇佣关系、顾问和业务关系、向受限实体提供审计服务和非鉴证服务、以及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其他关键合伙人轮换和冷却期等方面制定并实施了详细的措施和追责机制。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制定并实施了统一的监控和整改政策和程序,以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及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针对监督活动中的发现,立信执行根源分析、评估发现的严重程度、制定整改计划、并评估整改完成情况。
综上,立信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建立,相应制定和实施的内部管理政策和程序,能够为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以及审计项目的高质量交付提供支持。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确保了整体审计工作的质量。
4、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了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二)2024 年年审立信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以及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立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以及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期间的沟通情况如下:
1、在 2024 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成员会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了年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关注问题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