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文建平)
公告时间:2025-03-07 19:23:35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我作为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文建平,1977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于 2020 年取得北京大学 EMBA 硕
士学位。本人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0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担任黑龙江省完
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12 月,担任网龙(中
国)有限公司北方大区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0 月,担任北京赛诺市场
研究公司客户总监;200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8 月,担任北京奥维营销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7 年 2 月,担任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24 年 8 月,先后担任北京奥维云网大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等职务;本人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兼职情况
姓名 在公司职务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 职务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文建平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易立方(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本人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共计 5 次,股东大会共计 3 次,未
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本年度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现场出 式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大会会议
会次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5 - 5 - - 否 3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
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同时,本人积极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2024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结合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构成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顺利指导公司完成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公司稳定运作管理基础,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积极组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2024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合肥家电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就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成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同时,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关注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重点了解、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年度审计计划及成果等情况。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家电业务发展规划及进展的汇报,指导公司顺利完成更名,并制定了全新的战略愿景,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运用家用电器行业工作经验,为公司提供了家电行业发展及市场情况的相关资料,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尤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以及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公司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同时,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定期发送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内外部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监高人员薪酬、公司更名、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本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相关意见得到了董事会采纳,为公司管理、决策及发展均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合肥家电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额度增加均为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基于双方正常业务形成的良好合作关系,符合双方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发布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
告。本人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的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工作安排进行了持续关注,认真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及执行情况,促使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成为公司决策及运营的关键环节。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符合实际经营情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体系,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健全。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续聘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对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同意该议案。
(五)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汇报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公司未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个人绩效表现,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