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图测控: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3-03 23:09:07
证券代码:920116 证券简称:星图测控 公告编号:2025-030
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其中一种投票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4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3 月 23 日 15:00-2025 年 3 月 24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920116 星图测控 2025 年 3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北路中关村壹号 F1 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总结了2024 年度实际开展的工作,相应起草并向公司提交了《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4 年度实际开展的工作,相应起草并向公司提交了《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对 2024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相应起草并向公司提交了《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赵保军)》(公告编号:2025-014)、《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谢传梅)》(公告编号:2025-015)、《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赵素艳)》(公告编号:2025-016)。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根据 2024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 2024 年度审计情况,相应编制了《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经营的财务情况及 2024 年度审计情况,相应编制了《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经营的财务情况及 2025 年度的资金计划,相应编制了《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等相关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制度规定,为加强投资回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资金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业务模式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9 元(含税),现金红利总
额为 17,004,625.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根据 2024 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 2025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为确保 2025 年度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及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等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国际或国内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授信业务。为便于实施授信业务、银行贷款及担保事项,拟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该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内负责具体实施授信、贷款、担保相关事宜,具体担保方案、贷款金额、利息、贷款期限以公司和银行正式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综合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一年。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和工作量等因素,公司决定拟将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每人每年税前 10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 8,250.00 万元变更为 11,412.50 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82,500,000 股变更为 114,125,000 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聘用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公司现聘用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