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科林电气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2-24 22:01:39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大信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
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3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
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
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
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公司聘请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对其执业
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认可,提议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该续聘议案。
二、详细信息
(一)执业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蔺彦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江凯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 10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
元。审计收费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工作性质、专业技能及公司业务规模等来确定,收费标准与 2023 年度收费持平。
三、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
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运用专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审计委员会、公司治理层就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大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五、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大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