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工业: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3 21:16:32
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5-00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金果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金雪臻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征和工业)实际控制人金玉谟先生、金雪芝女士之一致行动人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硕投资”)、青岛金果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果投资”)、金雪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150,000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12.42%。
2、金硕投资、金果投资、金雪臻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 (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2,45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1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玉谟先生、金雪芝女士之一致行动人金硕投资、金果投资、金雪臻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金硕投资 8,500,000 10.40%
持股 5%以上股东
金果投资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1,300,000 1.59%
金雪臻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350,000 0.4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金硕投资、金果投资为公司上市前的员工持股平台,员工持股年限较长,本次减持主要是基于平台人员自身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金硕投资、金果投资、金雪臻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5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1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金硕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78,955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418,112 股;金果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8,545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16,888 股;金雪臻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50,000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
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事由 承诺内容
首次公开发行 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金硕投资 股票时所做的 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征和工业的股份,也不由征和
承诺 工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金果投资 股票时所做的 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征和工业的股份,也不由征和
承诺 工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1、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征和工业的股份,也不由征和
金雪臻 股票时所做的
工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 2、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征和工业或相关各方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1、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征和工业的股份,也不由征
和工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
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
金硕投资 股票时所做的 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承诺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所持征和工业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不会协助本企业中作
出特殊锁定期承诺的合伙人以任何方式违规减持征和工业股份。
5、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征和工业或相关各方造成
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1、本企业所持征和工业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不会协助本企业中作
金果投资 股票时所做的 出特殊锁定期承诺的合伙人以任何方式违规减持征和工业股份。
2、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征和工业或相关各方造成
承诺
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自征和工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征和工业的股份,也不
由征和工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1、本人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
实际控制 首次公开发行
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
人金玉谟、 股票时所做的 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人减持公司
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金雪芝 承诺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人在征和工业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或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
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征和工业股份。3、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
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
执行。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征和工业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1、本人在锁定期(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