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1 16:23:44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杜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刘大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大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事务代表刘大程先生的联系方式:电话:024-83782200;传真:024-83782200;邮箱zqb@allwintelecom.com。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
附件:吴伟先生简历
吴伟先生,现任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9年,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上海东之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营销总监;2023年11月起就职本公司的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
截至本日,吴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刘大程先生简历
刘大程先生,生于 199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科
技大学,本科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曾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沈阳创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4 年 7 月起就职于本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日,刘大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