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股份: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1 15:31:18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05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和议案。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提高董事会工作质效,统一董事会议案要素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二)公司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商业信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股价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公司舆情
管理制度》。
(三)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