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8 18:13:13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25-006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 宁港 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宁波港”)于近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间接控股股东”或“省海港集团”)发来的《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就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中涉及其参股 30%的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独山港码头”)的承诺部分申请延期履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全省海洋港口一体化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沿海港口和义乌陆港的运营,发挥“5+1”港口布局和码头功能,统筹增强公司作为港口运营龙头的功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同时也为了解决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2017 年 8 月,公司与省海港集团签署《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省海港集团将其全资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港务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
嘉兴港海盐嘉实码头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浙江海港独山港务有限公司、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上述企业的下属子公司委托给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自动顺延。前述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会议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会议意见,具体详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1)。
2020 年 3 月 10 日,为进一步解决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
题,省海港集团作出以下承诺:
(一)省海港集团将继续履行 2016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宁波港
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关于避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省海港集团承诺在五年内将八家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注:八家公司指省海港集团下属嘉兴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港务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嘉兴港海盐嘉实码头有限公司、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嘉兴港物流有限公司、上港集团平湖独山港码头有限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证监会有关规则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
(三)在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期间,除上述已承诺事项外,省海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亦不会从事任何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利益的活动;
(四)省海港集团承诺将促使其沿海港口的货物装卸、港口物流等港口经营业务全部由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开展。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说明
(一)承诺履行情况
省海港集团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一直致力于积极履行上述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港独山港码头外,其余主体均已通过注入上市公司、转让给外部第三方或注销等方式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
就上港独山港码头,公司与省海港集团已于 2017 年 8 月签署《委
托管理运营服务协议》,省海港集团将上港独山港码头委托给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至今。
(二)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说明
省海港集团认为,将上港独山港码头注入上市公司应在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和符合上市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原则下进行,上港独山港码头为省海港集团参股 30%、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65%、平湖市独山港港务投资有限公司参股 5%的企业,实际由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截至目前,上港独山港码头的持续盈利能力较弱,注入上市公司不利于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同时,上市公司通过委托管理收取托管费,为上市公司增厚了收益、减少了风险,亦避免了现时履行
承诺收购的大额现金流出。因此,省海港集团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
出具《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拟将原承诺的履行期限在
原承诺到期之后再延长五年至 2030 年 3 月 10 日,原承诺的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
上述承诺延期履行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承诺
事项将继续推进。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四)承诺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