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17 18:47:3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
出席董事 5 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 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何伟成、王婕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长陆宏达,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集团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募投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VR 整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
1 及声学模 梧州国光科技发展 梧州市粤桂合作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 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组项目 有限公司 特别试验区 公司 8 号国光工业园(G9
厂房)
本次需要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VR 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投资额为 34,395.64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项目拟建设系统组装线及相关声学模组生产线,建立“VR 整机+模组”垂直化生产体系。
经过公司管理层的充分评估,决定变更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8 号国光工业园(G9 厂房)。
除此之外,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用途以及实施内容及其他募投项目均保持不变。
详见 2025 年 2 月 1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