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24 19:53:42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现资金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对委托理财额度使用及投资品种严格把控,切实按照董事会的决议执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将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建立相关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上述理财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理财产生的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