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关于子公司三木建发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7 18:09:47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三木建发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年度担保计划情况概述
为满足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债务人”)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融资需求,结合既往历年的担保情况,2022 年度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54.811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6.61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196 亿元。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022年度计划担保额度在还款后,额度可继续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担保额度 46.61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担保额度 8.196 亿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时,他方股东提供共同担保或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22-49 号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89),而后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乙方”、“债权人”)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 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3 年(具体以民法典的规定和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近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补充合同》,对《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及补充,具体补充或修改的条款如下:
1、额度用途由“(1)甲方本部发放工资;(2)甲方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乙二醇、电解铜等材料”调整为“(1)甲方本部发放工资(不得用于支付绩效、奖金);(2)甲方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乙二醇、电解铜等材料”;
2、《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第 16.1 条修改为:本合同项下,甲方提款用于(1)甲方本部发放工资(不得用于支付绩效、奖金);(2)甲方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乙二醇、电解铜等材料,须向乙方提供相关采购合同、支付凭证等乙方要求的材料,乙方审查后有权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并有权控制贷款资金的支付及划转;
3、《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新发放的贷款还本计划调整为:
序号 本金归还时间 还本金额
1 单笔贷款提用之日起每 3 个月对应日 单笔提款金额的 7%
2 额度有效期限终止日 全部剩余贷款本金
若甲方在《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实际提用的贷款本金不足上述约定金额或提前部分还款,甲方仍应按照上表的时间安排归还贷款,直至还清所有的贷款本息为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其他贷款的还本计划仍按照《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第 16.3 条执行。
4、新增条款:《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本部不得开展房地产业务、不得新增在建在售项目、且不得新增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储备,否则视为甲方对本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5、本《补充合同》各方同意,债权人放弃全部或部分担保物权或者变更全部或部分担保物权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不免除担保
责任,其他担保人仍然对《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原补充合同(如有)及本《补充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欠全部债务提供担保;
6、本《补充合同》各方同意,债权人免除全部或部分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的,其他保证人在债权人不能追偿的范围内不免除保证责任,其他保证人仍然对《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原补充合同(如有)及本《补充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欠全部债务提供共同责任保证担保。
除本《补充合同》修改及补充外,原保证条件不变,保证人继续为《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及本《补充合同》项下贷款提供全责连带信用担保。
本《补充合同》为《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及保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补充合同》所修改及补充的条款外,《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及保证合同的所有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并且效力不受任何影响。
其他的担保要素(担保授信金额、担保期限等)均无变化,具体以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以及民法典规定和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4,785 万元;
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305,951 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600 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 421,33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2.08%。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