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暂行办法
公告时间:2025-01-17 16:57:49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和加强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合规风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黄浦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暂行办法》,依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致力于不断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第五条 公司接受黄浦区国资委对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接受其对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的
考核评价,并接受其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第六条 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管理工作与法律事务、纪检工作、审计管理等工作相统筹、相衔接,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七条 公司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本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公司党务部门在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
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等重大规范文件。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条 公司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二)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各所属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合规委员会,与公司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等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由公司相关负责人兼任,其本职工作不得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公司首席合规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年度报告等。
(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出合规审查意见。
(三)指导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四)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业务和职能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价。
(五)向董事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五)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在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合规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公司在法务部原有部门职责基础上增加合规管理职责,牵头负责落实、组织、协调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
(二)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的合规审查。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董事
(四)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价。
(五)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者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
(六)组织或者协助业务及职能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逐步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第十五条 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积极引导、支持公司律师充分参与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强化法律服务保障职能,推动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公司合规经营风险。
第三章 合规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公司结合管理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制度体系包括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操作指引等。
第十八条 公司业务及职能部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针对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
第十九条 公司业务及职能部门根据合规风险评估结果,逐步制定相关制度操作指引,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将合规要求与合规风险管控机制嵌入制度流程。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以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发现或暴露的合规管理缺陷,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 合规管理重点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结合实际,逐步明确合规管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切实防范各类合规风险。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
(一)市场交易。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资产交易、招投标等活动;
(二)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公司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
(三)产品质量。完善质量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量关,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四)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财务税收。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
(六)知识产权。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的保护,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犯他人权益;
(七)商业伙伴。对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调查,通过签订合规协议、要求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
(八)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第二十三条 加强以下重点环节的合规管理:
(一)制度制定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
(二)经营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等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合规论证把关机制,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三)运营管理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
(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
(一)管理人员。促进管理人员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问责;
(二)重要风险岗位人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界定高风险岗位,有针对性加大培训力度、强化上级监督管理责任、细化违规处罚等,使高风险岗位员工掌握业务涉及的法规制度规定和违规责任,并严格遵守;
(三)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
第五章 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第二十五条 公司逐步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合规风险数据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第二十六条 公司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合规管理部门可以主动跨前服务,及时提供合规建议。
第二十七条 公司逐步强化合规检查,并将合规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合规检查,应客观公正并保留相应的证据,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给予支持,业务及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发生合规风险,相关业务及职能部门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合规管理部门、首席合规官、合规委员会报告。
公司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由首席合规官牵头,合规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
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合规报告机制。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向区国资委报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断建立健全违规问题整改机制,及时
制定和实施合规整改计划,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信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后果的,移交责任追究部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或者机构。
公司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断完善违规经营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和范围,细化问责标准,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核查,按照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