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7 16:56:29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 被担保方 简称 备注
1 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 绿原糖业
2 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天沣物产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新疆天泽西域花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天泽西域花
4 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冠农棉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2024 年 12 月担保发生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
绿原糖业 8,600.00 23,600.00
天沣物产 15,743.33 19,856.53
天泽西域花 5,300.00 5,300.00
冠农棉业 19,500.00 32,800.00
合计 49,143.33 81,556.53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
累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及控股子公 司天番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
26.3828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同意: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银通棉业、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永衡棉业,银通棉业为控股子公司朋汇棉业、达丰棉业、万德利棉业、天鹰鑫绿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
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 11.9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 2024 年 8 月 2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9)
(二)2024年12月担保进展情况
被担保单位 融资借款期限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2024/12/6-2025/10/7 5,000.00
绿原糖业 2024/12/13-2025/10/3 500.00
2024/12/18-2025/10/3 2,000.00
2024/12/25-2025/10/3 1,100.00
2024/12/2-2025/11/25 公司 886.80
天沣物产 2024/12/3-2025/6/2 5,000.00
2024/12/5-2025/6/2 1,856.53
2024/12/9-2025/6/2 8,000.00
天泽西域花 2024/12/11-2025/11/17 5,000.00
2024/12/20-2026/12/19 300.00
冠农棉业 2024/12/25-2025/12/24 银通棉业 16,000.00
2024/12/9-2025/12/8 公司、银通棉业 3,500.00
合 计 49,143.33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绿原糖业、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基本情况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被担保人冠农棉业基本情况详见 2024
年 8 月 2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度新增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绿原糖业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52829001-2024 年巴博(保)字 0015 号)主要
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湖县支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4827)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为天沣物产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41121GR6585667)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NHTWBZZ2200000102024N0035BZ0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三)为天泽西域花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569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WL 长江路支行 ZHBZ2439)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为冠农棉业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6215)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