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1-16 18:29:3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华菱线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81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
13,360.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
49,033.4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04.86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728.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 号)对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分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 9,390.78 9,390.78
2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14,279.32 12,279.32
3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14,316.61 12,058.44
4 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5,000.00
合计 52,986.71 43,728.5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余额
1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 9,390.78 8,766.10 624.68
件技术升级改造
2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 12,279.32 9,842.55 2,436.77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余额
缆技术升级改造
3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 12,058.44 10,187.24 1,871.20
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4 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 5,000.00 2,226.23 2,773.77
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合计 43,728.54 36,022.12 7,706.42
注:上表数据未经会计师专项鉴证。
五、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实际循环使用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本次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八、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姚伟华 罗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