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5 19:27:42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变更或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洪波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代表有表决 占公司有
分类 人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人数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人数 权股份数量 表决权股
数 (股) 份总数比 (股) 份总数比 (股) 份总数比
例(%) 例(%) 例(%)
A 股 44 2,373,144,730 31.1097 2,407 1,592,370,586 20.8745 2,451 3,965,515,316 51.9843
H 股 1 367,733,899 4.8207 - - - 1 367,733,899 4.8207
总体 45 2,740,878,629 35.9304 2,407 1,592,370,586 20.8745 2,452 4,333,249,215 56.8049
备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7,656,751,356 股,A 股股本为 7,005,902,856 股,H 股股
本为 650,848,500 股,其中公司 A 股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 28,452,226 股,该等回购的
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7,628,299,130 股。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监票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3,964,414,119 99.9722 587,562 0.0148 513,635 0.0130
A
议案 1-关于对 2021 股 中小投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资者 1,646,335,271 99.9332 587,562 0.0357 513,635 0.0312
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 H 整体
注销的议案 股 367,291,499 99.8797 386,300 0.1050 56,100 0.0153
合计 4,331,705,618 99.9644 973,862 0.0225 569,735 0.0131
整体 3,964,416,254 99.9723 588,562 0.0148 510,500 0.0129
A
议案 2-关于对 2022 股 中小投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资者 1,646,337,406 99.9333 588,562 0.0357 510,500 0.0310
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 H 整体
注销的议案 股 367,291,499 99.8797 386,300 0.1050 56,100 0.0153
合计 4,331,707,753 99.9644 974,862 0.0225 566,600 0.0131
议案 3-关于对 2023 整体 3,964,417,954 99.9723 589,562 0.0149 507,800 0.0128
A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股 中小投
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 资者 1,646,339,106 99.9334 589,562 0.0358 507,800 0.0308
注销的议案 H 整体 367,291,499 99.8797 386,300 0.1050 56,100 0.0153
股
合计 4,331,709,453 99.9645 975,862 0.0225 563,900 0.0130
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议案,该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兴、赵丹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