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14 20:05:34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5-00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 年 1 月 14
日(星期二)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1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郭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具体如下:
选举陈炎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选举冯强先生、高文宝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陈炎顺
委员:冯强、高文宝、王锡平
2、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
主任:张新民
委员:唐守廉、郭禾、王茤祥、叶枫
3、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郭禾
委员:郭川、唐守廉、张新民、王茤祥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下列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
1、聘任陈炎顺先生为首席战略规划师;
2、聘任冯强先生为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CEO);
3、聘任王锡平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副主席、首席运营官(COO);
4、聘任冯莉琼女士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律师;
5、聘任杨晓萍女士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6、聘任刘志强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7、聘任刘竞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8、聘任贠向南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9、聘任姜幸群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10、聘任齐铮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11、聘任郭华平先生为高级副总裁、首席文化官;
12、聘任岳占秋先生为高级副总裁、首席审计官;
13、聘任郭红女士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罗文捷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及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
陈炎顺先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首席战略规划师,京东方光电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理事长,2020年获评全国劳动模范,2021年荣膺《中国新闻周刊》年度经济人物,2024年获评“David Sarnoff产业成就奖”。
陈炎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900,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强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工程师。1998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科技园事业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京东方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健康服务事业群 Co-CEO,智慧医工业务董事长兼 CEO,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人事官,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CEO),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松彩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冯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975,7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文宝先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2003 年加入公司。曾任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技术科长、部长、技术副总监、常务副总经理,TPC SBU 总经理,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中祥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等职务。
高文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1,860,700 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锡平先生,大学本科。曾任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历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显示事业 Co-CEO、首席采购官、中台负责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等职务。
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席、首席运营官(COO),兼任新材料业务 CEO,北京京东方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锡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852,400 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莉琼女士,大学本科,公司律师。曾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公司法务部部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律师。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冯莉琼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1,360,000 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晓萍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公司计财部副部长、部长,集团会计税务中心中心长、预算中心中心长、VCFO。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