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烷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1-09 20: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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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报告书 指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硅烷科技 指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山碳材 指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人、首创化工 指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首创化工将其直接持有的硅烷科技72,568,452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份无偿划转至首山碳材
河南省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平煤神马、平煤神马集团 指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首山碳材与首创化工就本次权益变动签署的股份转
让(无偿划转)协议
《权益变动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管理办法》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人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首创化工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1月17日
注册地址 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丁庄村
法定代表人 蔡前进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025671658153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 2009-07-17 至 2029-07-16
股东名称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丁庄村
邮政编码 461713
联系电话 0374-851207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蔡前进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河南 否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张五交 男 总经理 中国 河南 否
李复生 男 执行监事 中国 河南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曾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2024年11月18日,除硅烷科技外,信息披露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为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根据平煤神马集团《关于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第二批企业结构优化改革攻坚行动目标任务责任清单台账〉的通知》(中平〔2024〕161号)文件要求,首山碳材以吸收合并方式实现全资子公司首创化工市场化出清。首山碳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吸收合并事项需要,拟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首创化工所持有硅烷科技人民币普通股的事项。平煤神马集团作出批复,同意将首创化工所持硅烷科技72,568,452股人民币普通股无偿划转至首山碳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人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权益变动之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024年5月17日,平煤神马集团下发《关于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第二批企业结构优化改革攻坚行动目标任务责任清单台账〉的通知》(中平〔2024〕161号),要求首山碳材以吸收合并方式实现全资子公司首创化工的市场化出清;
2、2024年9月12日,首山碳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吸收合并事项需要,拟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首创化工所持有硅烷科技72,568,452股人民币普通股的事项;
3、2024年10月30日,平煤神马集团作出批复,同意将首创化工所持硅烷科技72,568,452股人民币普通股无偿划转至首山碳材。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的规定,本次划转属于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本企业集团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事项,由国家出资企业即平煤神马集团负责管理;
4、2024年10月31日 首山碳材给硅烷科技发告知函;
5、2024年11月4日硅烷科技发布《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之间拟无偿划转所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6、2025年1月6日,首山碳材与首创化工签订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包括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等。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人首创化工持有上市公司72,568,452股股份,占上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7.1939% , 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首山碳材持有上市公司76,618,33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1534%,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首山碳材将持有硅烷科技149,186,79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3473%,首创化工不再持有硅烷科技任何股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首山碳材,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首创化工将其直接所持硅烷科技72,568,45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1939%)无偿划转给首山碳材。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首山碳材将直接持有硅烷科技35.3473%股份,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由平煤神马变更为首山碳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河南省国资委。
2025年1月6日,首创化工公司与首山碳材公司签订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划出方为首创化工,划入方为首山碳材。
无偿划转标的为首创化工持有的硅烷科技17.1939%股份,即72,568,452股股份。
划转基准日为2024年12月20日。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72,568,452股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权益变动双方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附加条件或补充协议,不存在就全部或部分股东权利的行使另有其他安排 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及信息披露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之日(2024年10月30日)前6个月起至上市公司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首次信息披露之日(2024年11月4日)止,即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1月4日,首创化工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