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化学: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8 19:40:06
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6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现资源回收利用,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与关联方重庆三丰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三丰泰”)共同设立重庆鑫丰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审核通过为准;以下简称“鑫丰泰环保科技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 38 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第
5 层 501 室(以工商审核通过为准),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
方式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重庆三丰泰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公司拟向关联方鑫丰泰环保科技公司出租位于重庆市长
寿区齐心大道 38 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第 5 层 501 室,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起至 2035 年 1 月 7 日止,租金为每年 19,680.00 元(含税),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 196,800.00 元人民币。
因重庆三丰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且鑫丰泰环保科技公司的注册地址拟租用公司技术研究院办公楼,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及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的情形。因此,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邹潜先生、邹江林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重庆三丰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晏维路 12 号 2 幢 1-2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晏维路 12 号 2 幢 1-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邹松桦
实际控制人:邹松桦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0,000,000 元
实缴资本:0 元
关联关系:重庆三丰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财务状况:
重庆三丰泰为新设立合伙企业,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鑫丰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 38 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第 5 层
501 室(以工商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再生资源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单位:万元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
投资金额 股比例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
3,000 现金 认缴 60%
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丰泰科技发展
2,000 现金 认缴 4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四、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相关企业为初始设立,均以货币出资,遵循了同股同价的原则;此外租赁业务符合市场公平原则,遵循了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无需签署对外投资协议。
(二)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1、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 38 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办公楼第5 层 501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2)该房屋套内面积:82.00 平方米。
2、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共 10 年,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起至 2035 年 1
月 7 日止。
3、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房屋为 20 元/平米/月(含税),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本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196,800.00 元。(大写: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一个月的租金,
金额为 1,640.00 元,以后每月 15 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租金 1,640.00 元。
4、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电梯管理费、通讯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致力于新能源退役电池金属、电子废弃物金属、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实现资源的有效回收与再利用,公司通过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鑫丰泰环保科技公司,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相关项目,希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做出的决策,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组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不断适应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康普化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董事
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康普化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二)《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