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1-06 19:05:5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人数为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人数为 3 名,独立董事邓中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长期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