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3 16:34:35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 年 1 月 1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008 长鸿高科 2025/1/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65.87%股份
的股东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 2025 年 1 月 3 日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孙公司广西长鸿就购买贺州市平桂区正鑫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尾款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提议增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 102 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
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
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3.01 选举张亭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议案 3 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 2 经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1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张亭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