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纽泰格: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01-03 16:15:42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
(二)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公信力,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谋求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支持,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促进公司诚信自律,改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第五条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
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
(三)负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的业务培训。
(四)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五)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的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责任人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日常事务及完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工作内容。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日常沟通与交流;具体落实公司各项投资者关系活动;及时总结并汇报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对行业与公司的看法及建议。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修订制度。起草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修订议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信息披露。收集、学习和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通过适当的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三)分析研究。对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进行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学习、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密切跟踪行业最新发展情况、股价行情和资本市场动态,搜索与本行业相关的信息;持续关注投资者、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四)沟通与联络。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制度,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五)危机处理。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变动、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
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六)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
(七)来访接待。与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新闻媒体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并做好接待登记工作。根据公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及网上路演。
(八)定期报告。主要包括组织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九)筹备会议。筹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准备会议材料。
(十)媒体合作。维护和加强公司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十一)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或依托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后台技术支持服务,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在网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相关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解答投资者咨询。
(十二)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十三)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等工作,档案文件至少记载投资者关系活动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其他内容。
(十四)维护投资者关系的其它日常工作。
第十条 公司内部应形成良好的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董事会办公室及
有关人员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的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有义务协助董事会办公室
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根据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资料搜集与整理。为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资料的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内容负责,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
关系工作,包括媒体关系、发展战略、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危机处理、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安排等事务。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方式和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的股东和潜在的投资者);
(二)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和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九)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
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大会;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新媒体平台、说明会;
(四)公司网站;
(五)电话咨询;
(六)媒体采访和报道;
(七)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邮寄资料;
(八)实地考察和现场参观;
(九)广告和其他宣传资料;
(十)路演、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
(十一)问卷调查。公司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及沟通过程,做好信息隔离,不得使来访者接触到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应根据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当
网址或咨询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及时进行公告。公司应当保证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公司应对公司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对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可在网站上开设论坛,投资者可以通过论坛向公司提出问题和建议,公司也可通过论坛直接回答有关问题。
第十七条 公司可设立公开电子信箱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投资者可以通过信
箱向公司提出问题和了解情况,公司也可通过信箱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对于论坛及电子信箱中涉及的比较重要的或带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加以整理后在网站的投资者专栏中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十八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
必须于第一时间在相关报刊及网站上披露。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及各类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充分重视并依法履行相关信息和报道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九条 对投资者的接待程序:
对于以电话、信函、传真、网站等形式提出问题的投资者,董事会办公室应首先确定其来访意图。对于咨询公司投资信息的投资者,如果该等问题所涉及的信息为公开披露信息,应及时予以准确、完整的回答;如果该等问题所涉及的信息为非公开披露信息,应委婉谢绝并告之理由。对于探询公司敏感信息的投资者,如果公司有统一答复的,应按照统一答复及时回答;如果公司没有统一答复的,应委婉谢绝并告之理由,对于投资者非常关心的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对于实地拜访的投资者,按照如下程序接待:来访信息→了解确认来访意图和人员→安排接待方式和接待人员→接待准备和接待登记→接待、洽谈、回复等→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对于重要的接待,应作接待记录、录音或录像。
接待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形成的会议记录、现场录音(如有)、演示文稿(如有)、向对方提供的文档(如有)等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并妥善保管,存档期限十年。
第二十条 投资者接待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单位
应为接待投资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一条 按照对等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安排公司领导会见投资者。到现
场考

纽泰格301229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