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总裁工作细则
公告时间:2025-01-03 16:15:42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
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
第四条 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
第六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的发展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财
务预算、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建议;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八) 决定公司人员的招聘、奖惩;
(九) 决定公司日常工作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价格、未达
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交易等;
(十)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副总裁主要职权:
(一)副总裁作为总裁的助手,受总裁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裁
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裁不在时,副总裁受总裁委托代行总裁职权。
第三章 总裁的职责
第八条 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
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 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
指标,推行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指标
的完成;
(三)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注重分析研
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
和竞争能力;
(四) 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
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六)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
越权行使职责;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
听取公司职工代表的意见,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七) 根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
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第九条 总裁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
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
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资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条 总裁必须承担下列义务:
(一)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
产;
(二)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 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
立账户存储;
(四) 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
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 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
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内幕消息或职务便利,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
司同类的业务;
(七) 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并归为己有;
(八)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总裁违反前条规定所获得的利益,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归公司所有;
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第四章 总裁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总裁报告制度
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包括
但不仅限于:
(一) 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 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 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四) 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
(五) 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六) 定期报告。定期报告由总裁组织编制,在董事会的要求期限内
提交;
(七) 董事会要求的其他专题报告。
董事会做出决议后,属于总裁职责范围内或董事会授权总裁办理的事
项,由总裁根据本工作细则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报
告。总裁应在年度董事会上提交总裁工作报告。
第十三条 总裁工作机构:
(一) 公司设置总裁办公室、人事、财务等部门。人事部门负责公司
员工的考核、录用、任免、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财务部门主
要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
总裁交办的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 公司按照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设置各业务部门,在
总裁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或由总裁委托副总裁
召集或主持。总裁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
项,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提交审议的事项。
第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总裁可决定定期
召开例会和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公司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总裁办公会议,总裁视需要可决
定公司本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也可通知有关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
第十七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裁主持实施公司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
行性研究制度,总裁办公室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
交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并提出意见,经董事会或总裁批准后实施;
投资项目实施后,应确定项目执行人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
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
计。
(二) 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裁在提名公司副总裁时,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总裁
在任免公司部门负责人时,应事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由总裁决定任免。
(三) 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大额款项支出,应实行总裁和财务负责人
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
审核,总裁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应本着降低成本、严格管
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总裁批准。
(四) 公司对于重大贸易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项工作,应根据具体
情况,参照上述有关程序的内容,制定其工作程序。
(五)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裁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批相
关事项,超出授权权限须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八条 总裁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纪要,由总裁签署后下发执行。第十九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
事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
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
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的;
(二) 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者同比大幅变动,或
者预计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情况存在较大差
异的;
(三) 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五章 总裁的聘任与解聘
第二十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
任。
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 具有《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
一的人员;
(二)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其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