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电气: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2 18:52:12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星期四)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01 月 02 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01 月
02 日 9:15-9:25 和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01 月
0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 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4,260,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8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3,96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0,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73,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7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0,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4%。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617,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 17,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9%;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6,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9721%;反对 17,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678%;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6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232,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 22,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45,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0961%;反对 22,4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086%;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5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袁晟、金伟伟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