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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江苏天禄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2 16:30:16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江苏天禄新能科技有
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天禄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禄新能”、“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江苏省新能
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投资公司”)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东部机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投资公司”)出资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相关风险提示:合资公司将主要负责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相关项目尚需完成申报备案等手续,且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项目进度、收益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投资公司与机场投资公司合资成立天禄新能,以其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发建设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
项目。天禄新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新能投资公司出资 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机场投资公司出资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合资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东部机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P4UXJ0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西路 199 号 3 栋 1402 室
法定代表人:鞠震宇
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6 月 0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理发服务;洗浴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烟草制品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食品生产;公共航空运输;食品销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健身休闲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酒店管理;洗烫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品花卉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企业形象策划;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机场投资公司总资产为 1.85 亿元,净资产 1.85
亿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12 亿元,净利润 0.019 亿元。(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机场投资公司总资产为 14.91 亿元,净资产 14.73
亿元。202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011 亿元,净利润-0.0037 亿元。(未经审
计)
4、机场投资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5、机场投资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天禄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E8Y8UM8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飞天大道 69 号 B 座 328 室(江宁开
发区)
法定代表人:莫非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人民币万元)
1 新能投资公司 2,550 51% 货币
2 机场投资公司 2,450 49% 货币
合计 5,000 100% -
3、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天禄新能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 名董事组成,4 名董事由股东方推荐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新能投资公司推荐董事 2 名,其中 1 名为董事长候选人;机
场投资公司推荐 2 名,其中 1 名为副董事长候选人。职工董事 1 名,由天禄新能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天禄新能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由新能投资公司推荐,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人,其中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由机场投资公司推荐,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不按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除向合资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应当以欠缴出资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点六计算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
东支付违约金及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5、争议解决
在协议下产生的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协议生效
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规划包括 7 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位于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7 座机场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合计规划容量直流侧约 46.19MWp,交流侧约 39.30MW,其中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常州奔牛国际机场、淮安涟水国际机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置充电桩子项目,合计拟设置充电桩共 80 台,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年均上网电量约 0.48 亿千瓦时,项目总投资约 2.42 亿元(含充电桩部分等的投资),根据可行性研究结果,该项目具有可行性。(上述数据为可研预计数,实际可能存在差异,最终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成立合资公司,是为了推进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合资双方共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打造“绿色机场”,实现共赢。
相关项目尚需完成申报备案等手续,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项目进度、收益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推进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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