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瓷股份: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人员拟变更持股方式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1 15:33:22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人员拟变更持股
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立磐”)和醴陵市华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悟石”)是本公司的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 10,596,000 股和 8,304,000 股。华联立磐和华联悟石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人员的股份由间接持有变更为其本人直接持有。
2、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其通过华联立磐、华联悟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79.8%;董事兼总经理丁学文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凌庆财先生、监事罗新果先生、监事易金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龙先生、副总经理张平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其各自通过华联立磐、华联悟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100%。
3、计划进行持股方式变更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更加 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
4、计划进行的持股方式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
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华联立磐及华联悟石提交的《拟变更部分合伙人持股方式的告知函》,并与相关人员进行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廖甜。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联立磐共持有公司股份 10,596,000 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4.21%。
2)股东名称:醴陵市华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叶建明。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联悟石共持有公司股份 8,304,000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3.30%。
二、计划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
其他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计划权益变动前,华联立磐持有公司股份 10,5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华联悟石持有公司股份 8,3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
计划权益变动后,华联立磐持有公司股份 4,1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华联悟石持有公司股份 3,24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本次变动系上述人员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从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
不构成实际增持或减持股份。
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其他人员持有公司股份计划变动
情况如下:
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 计划权益变动后
权益
变动
直 间接 合计 合计 数量 直接 间接 合计 合计
姓名 职务 接 持 持
持 持股 持股 股占 持股 持股 持股 股占
股 总 总
数 数量 数量 股本 数量 数量 数量 股本
量 比 比
例% 例%
许君奇 董事 0 7546000 7546000 3.00% 594600 594600 1600000 7546000 3.00%
董事
丁学文 兼 0 1020000 1020000 0.40% 102000 102000 0 1020000 0.40%
总经 0 0
理
董事
凌庆财 兼 0 450000 450000 0.18% 450000 450000 0 450000 0.18%
财务
总监
罗新果 监事 0 450000 450000 0.18% 450000 450000 0 450000 0.18%
易金生 监事 0 383000 383000 0.15% 383000 383000 383000 0.15%
副总
经理
彭龙 兼 0 383000 383000 0.15% 383000 383000 0 383000 0.15%
董事
会秘
书
张平 副总 0 383000 383000 0.15% 383000 383000 0 383000 0.15%
经理
丁芝平 其他 0 135000 135000 0
人员 315000 0.13% 315000 315000 0.13%
兰学军 其他 0 180000 180000 0
人员
谢云庚 其他 0 300000 300000 0.12% 270000 270000 30000 300000 0.12%
人员
叶守明 其他 0 450000 450000 0.18% 400000 400000 50000 450000 0.18%
人员
唐日晖 其他 0 450000 450000 0.18% 270000 270000 180000 450000 0.18%
人员
黄宇林 其他 0 200000 200000 0.08% 200000 200000 0 200000 0.08%
人员
叶建明 其他 0 450000 450000 0.18% 450000 450000 0 450000 0.18%
人员
李顺禄 其他 0 350000 350000 0.14% 350000 350000 0 350000 0.14%
人员
谢桂开 其他 0 200000 200000 0.08% 200000 200000 0 200000 0.08%
人员
合计 13330000 13330000 114700 114700 1860000 13330000
00 00
注:其中,丁芝平与兰学军为夫妻关系。
三、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合规性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公司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董事兼总经理丁学文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凌庆财先生、监事罗新果先生、监事易金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龙先生、副总经理张平先生及部分其他人员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受让其各自通过华联立磐、华联悟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华联立磐、华联悟石承诺如下:
“1、自华联瓷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联瓷业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2、华联瓷业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华联瓷业的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所持华联瓷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除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外,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企业承诺及时向华联瓷业申报所持有的华联瓷业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果《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华联瓷业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自华联瓷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华联瓷业回购本人持有的华联瓷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2、华联瓷业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华联瓷业的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担任华联瓷业董事期间,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华联瓷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华联瓷业股份。
4、本人所持华联瓷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