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1-01 15:33:22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投资”)出具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告知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原因,港华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被动稀释2.07%,变动比例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招商开元中心 03 地块 B 座
17 层 1701-1712 单元
权益变动时间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佛燃能源 股票代码 002911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港华投资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
1、2021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5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 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333,6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6,000,000股增至945,200,000股。港华投资持股数由215,000,000股增至365,500,000股。
2、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期权的7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数量为945.88万份。截至2023年12月6日,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实际行权共945.88万股,港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此发生变化。
3、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23年9月1日为授予日,向12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于2023年9月18日上市,港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此发生变化。
4、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期权的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数量为200.6万份。截至2024年6月20日,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实际行权共200.6万股,港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此发生变化。
5、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期权的7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数量为705.33万份。截至2024年12月6日,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实际行权共705.33万股,港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此发生变化。
6、2024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88,21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9829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99149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88,213,100股增至1,284,592,933股,港华投资持股数由365,500,000股增至475,118,896股。
7、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2024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于2024年6月17日上市,港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此发生变化。
8、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期权的71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数量为871.7882万份,确定预留授予期权的27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数量为244.1890万份。截至2024年12月30日,上述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实际行权共1,026.6816万股,港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此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由556,000,000股累计增加至1,298,021,227股,港华投资持股数由215,000,000股变更为475,118,896股,持股比例由38.67%降至36.60%,变动比例为-2.07%。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注 1) (注 2)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500 38.67 47,511.8896 36.60
港华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 47,511.8896 36.6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500 38.67 0 0
注1:本次变动前的持股数量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港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均为普通股,持股比例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556,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港华投资持有的股份于2018年11月22日解除限售。
注2: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指截至2024年12月30日港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均为普通股,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98,021,227股为基数计算。
四、其他说明
1.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3.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港华投资出具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