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维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公告时间:2024-12-31 19:05:06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达晨创
联股权投资基 持股 5%以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7,713,200 7.1884%
金 合 伙 企 业 上股东 前取得
(有限合伙)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 拟减持
计划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 股份来
数量(股)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原因
比例 源
深圳市达
本公告披
晨创联股 北 京 证
不 高 于 集 中 露之日起 根据市
权投资基 不 高 券 交 易 经 营 发
2,000,00 竞 价 15 个 交 场价格
金合伙企 于 2% 所 上 市 展需要
0 股 交易 易日后 3 确定
业(有 限 前取得
个月内
合伙)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15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数量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自主决定。
(2)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且经本企业内部决策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按有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作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拟减持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函》。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