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中国交建H股公告(与若干关连附属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公告时间:2024-12-31 18:46:05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00)
公告
与若干关连附属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1) 订立租赁框架协议;
(2) 订立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及
(3) 订立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框架协议
於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若干关连附属公司订立:(i)租赁框架协议,据此,
於 截 至2027年12月31日 止 三 个 财 政 年 度,订 约 方 各 自 同 意 向 另 一 方 出 租 租 赁
资 产,用 於 其 生 产 经 营 所 需。租 赁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彼 等 拥 有 的 若 干 房 屋、厂 房
及 辅 助 生 产 经 营 的 设 备 及 设 施 等;(ii)相 互 项 目 承 包 框 架 协 议,据 此,於 截 至
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订约方各自同意本集团可不时根据若干关
连 附 属 公 司 某 一 具 体 项 目 的 开 发、建 设 的 要 求,为 该 项 目 提 供 建 造、管 理 等
服务;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可不时根据本集团某一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的要 求,为该项目提供劳务及分包服务;(iii)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框架协议,据此,
於 截 至2027年12月31日 止 三 个 财 政 年 度,本 集 团 将 从 若 干 关 连 附 属 公 司 购 买
工程产品,包括工程船舶(如整平船、起重船等)、工程机械、钢结构产品、水
泥 及 水 泥 制 品 等;同 时 本 集 团 将 向 若 干 关 连 附 属 公 司 销 售 钢 材、设 备、部 件
等原材料。
於本公告日期,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均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且中交集团(为本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约59.42%的权益)通过其附属公司间 接持有各若干附属公司超过10%的权益。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 该等附属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故租赁框架协议、相互项目承包 框架协议及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 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i)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向本集团出租租赁资产;
(ii)相 互 项 目 承 包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拟 进 行 的 交 易;及(iii)相 互 产 品 销 售 及 购 买 框
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本集团向若干关连附属公司购买工程产品各自的建议年 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故该等有关协议项下拟进
行 的 交 易 及 建 议 年 度 上 限 须 遵 守 香 港 上 市 规 则 第14A章 项 下 的 申 报、公 告 及
年度审阅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由於(i)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本集团向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出租租赁资产;
及(ii)相 互 产 品 销 售 及 购 买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拟 进 行 的 本 集 团 向 若 干 关 连 附 属 公
司销售产品各自的建议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低於0.1%,故该等有关 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 下的申报、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I) 订立租赁框架协议
(1) 背景
於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若干关连附属公司订立租赁框架协议,据
此,於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订约方各自同意向另一方
出 租 租 赁 资 产,用 於 其 生 产 经 营 所 需。租 赁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彼 等 拥 有 的
若干房屋、厂房及辅助生产经营的设备及设施等。
(2) 租赁框架协议
租赁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订约方
(1) 本公司;及
(2) 若干关连附属公司。
协议期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交易内容
订 约 方 各 自 同 意 向 另 一 方 出 租 租 赁 资 产,用 於 其 生 产 经 营 所 需。租 赁
资产主要包括彼等拥有的若干房屋、厂房及辅助生产经营的设备及设
施等。
价格厘定
根据租赁框架协议,一方收取的价格将由有关各方计及以下因素後经
公平磋商後确定:
(i) 参考临近地区类似房屋、厂房及当地市场租金水平以及相若时期、
面积、用途及性质的可资比较设施及设备的现行市价;
(ii) 出租方就与租赁资产相似的资产对独立第三方作出的报价;
(iii) 综合考虑租赁资产的情况,就房屋、厂房而言,如建筑面积、装修
设施、地理位置、用途及性质等;就设施、设备而言,如购入成本、
购入年期、已计提的折旧和减值准备、在使用过程中的重要性、是
否具有替代性等;及
(iv) 本集团每年将向两名独立第三方就与租赁资产相似的资产寻求市
场报价或对周边物业(楼宇及厂房)的租金价格收费水平开展市场
调研,以评估及检讨本集团及╱或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参照上述第(i)、
(ii)及(iii)项作出的报价是否公平合理。
此 外,本 集 团 就 上 述 租 赁 应 收 取 及╱或 应 支 付 的 费 用 及 相 关 定 期 报 告
将提交给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年度定期检讨,以确保其公平性及合理性。董事认为,有关方法及程序可确保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不会损害本公司或其股东的利益。
支付
一 般 情 况 下,租 赁 框 架 协 议 项 下 拟 进 行 交 易 的 应 收 及╱或 应 付 费 用 将
按月支付。本集团向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出租租赁资产以及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向本集团出租租赁资产的具体付款条款(包括付款时间及方式)将由订约方经参考市场上类似交易的付款条款及独立第三方提供或获提供的付款条款後在彼等将订立的个别协议中约定。
独立合同
本集团及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应以租赁框架协议的条款作为基础,就实际发生的房屋、办公楼、附属设施、工程船舶、设备等工程产品等租赁分别签署独立的协议。每份独立的协议应当载明详细的租赁相关要求,并於任何重大方面必须符合租赁框架协议的各项约定。
(3) 过往金额
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 个月,
本 集 团 并 无 向 若 干 关 连 附 属 公 司 出 租 租 赁 资 产。下 文 所 载 为 截 至2023
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向若
干关连附属公司承租租赁资产所支付的费用:
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截至 截至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止六个月
交易 实际金额 实际金额 的实际金额
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即中交海峰
集团)向本集团出租工程产品 48 188 94
(4) 建议年度上限及厘定基准
由於根据租赁框架协议将订立的租赁均为短期租赁,若干关连附属公
司根据租赁框架协议就向本集团出租租赁资产应收的租金将於本集团
综合损益表确认为开支。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根据租
赁框架协议,本集团向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出租租赁资产所收取的租金,
以及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向本集团出租租赁资产所收取的租金的建议年
度上限载列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 截至 截至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止年度的
交易 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 年度上限
本集团向若干关连附属公司
出租租赁资产 47.42 37.94 26.56
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向本集团
出租租赁资产 400.00 400.00 400.00
於估计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向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出租租赁资产所
收 取 的 租 金 的 建 议 年 度 上 限 时,本 公 司 主 要 考 虑 以 下 因 素:(i)相 关 租
赁资产的现行价格及未来增长水平;(ii)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基於其现有
项目及当前生产经营状况对本集团所拥有的相关租赁资产的承租需求;
(iii)根据现有订单及合同,以及预期於可见未来的订单及合同,於2025
年、2026年及2027年三个年度,本集团向中交海峰集团出租租赁资产的
估 计 交 易 金 额 预 期 分 别 约 为 人 民 币42百 万 元、人 民 币33百 万 元、人 民
币24百万元;及(iv)为其他若干关连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承租租赁资产的
意外需求提供约10%缓冲。
於估计租赁框架协议项下若干关连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