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31 18:28:07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5-003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为了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目星”)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星能懋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能懋业”)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增资方拟合计出资 1127.70 万元人民币,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1120.8411 万元人民币,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放弃本次对星能懋业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星能懋业的注册资本将由 20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3130.8411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星能懋业的股权比例由 100%下降至 64.20%,星能懋业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
● 鉴于本次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包含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以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概述
1、增资扩股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星能懋业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良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星能懋业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等相关方面利益最大化,星能懋业拟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增资方(同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拟合计出资 1127.70 万元人民币,增加注册资本1120.8411 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赵盛宇先生出资 252.00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250.4673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
资完成后赵盛宇先生持有星能懋业 8%股权;
周宇超先生出资 229.95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228.5514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
资完成后周宇超先生持有星能懋业 7.3%股权;
陈杰裕先生出资 189.00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187.8504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
资完成后陈杰裕先生持有星能懋业 6%股权;
周逸先生出资 173.25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172.1963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
完成后周逸先生持有星能懋业 5.5%股权;
员工持股平台常州星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星能”)出资 283.50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281.775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常州星能持有星能懋业 9%股权。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星能懋业的注册资本将由20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3130.8411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星能懋业的股权比例由 100%下降至 64.20%,星能懋业仍在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鉴于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包含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盛宇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宇超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述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盛宇先生和周宇超先生
已回避表决。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和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实控人参与子公司本次增资的情况说明
为激发公司光伏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充分调动公司及星能懋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有效促进星能懋业与上述人员之间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结合,共同推动光伏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控人赵盛宇按照子公司经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对星能懋业进行增资,赵盛宇先生本次对子公司的增资行为将有利于增强星能懋业团队的凝聚力和信心。本次实际控制人增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星能懋业本次增资完成后,海目星与子公司星能懋业之间的交易,将按照市场化等方式进行公允定价。
二、增资标的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星能懋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CTPTEK3A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开发区金坛大道 66 号
5、法定代表人:赵盛宇
6、注册资本:201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8-24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前后,星能懋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增资前股权比例(%) 增资后股权比例(%)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64.20
常州星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0 9.00
赵盛宇 0.00 8.00
周宇超 0.00 7.30
陈杰裕 0.00 6.00
周逸 0.00 5.50
合计 100.00 100.00
10、星能懋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星能懋业总资产 499.90 万元,负债总额 1.10 万元,净
资产 498.80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20 万元(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定报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星能懋业总资产 784.77 万元,负债总额 297.43 万元,净
资产 487.34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511.46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能懋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
1、激励对象:本次股权激励方案考虑激励对象的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的历史贡献或未来贡献程度等,确定激励对象为赵盛宇、周宇超、陈杰裕、周逸和常州星能,其中常州星能为员工持股平台。
(1)赵盛宇先生基本情况
赵盛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科创板领袖人物,华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国家光伏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三届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前负责海目星光伏业务的顶层战略设计及核心客户的开发,拟担任星能懋业董事长。
(2)周宇超先生基本情况
周宇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利物浦大学激光工程应用硕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集团研究院联席院长,激光委员会主任,光伏行业中心总经理。拟担任星能懋业总经理,全面负责星能懋业的研发、技术、市场、供应链等。
(3)陈杰裕先生基本情况
陈杰裕,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拟担任星能懋业董事,后续将深度参与、负责星能懋业的投融资、市场分析、客户开发、供应商管控等工作。
(4)周逸先生基本情况
周逸,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此前担任公司江苏基地的总经理,拟担任星能懋业董事、副总经理,后续负责星能懋业的生产及业务管理。
(5)常州星能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常州星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E6T8DE5K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 周逸
通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24 年 12 月 5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经济开发区珠山路 66 号(集群登记)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激励股份来源:星能懋业向激励对象增发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赵盛宇先生出资 252.00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250.4673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全部完成后的比
例为 8%股权;周宇超先生出资 229.95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228.5514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
本,占增资全部完成后的比例为 7.3%股权;陈杰裕先生出资 189.00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187.8504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全部完成后的比例为 6%股权;周逸先生出资173.25 万元认购星能懋业 172.1963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全部完成后的比例为5.5%股权;常州星能以 283.50 万元人民币认购星能懋业 281.775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全部完成后的比例为 9%。
3、认购价格: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出具的《江苏星能懋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江苏星能懋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
报字(2024)第 3-0171 号。国众联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础日,采用资产基础
法对星能懋业进行评估,评估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011.85 万元人民币,评估增
值 524.51 万元,增值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