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4-12-30 20:13:5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对翔丰华相关人员等进行了专门培训。现将培训情
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 年 12 月 17 日。
二、培训地点
翔丰华办公室、线上。
三、接受培训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等。培训后,国泰君安向翔丰华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进一步学习了解。
四、承担本次培训工作的保荐机构人员
杨玺、周聪。
五、培训主要内容
本期,国泰君安围绕《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内幕交易》《相关人员行为规范法规简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
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等内容对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培训对象对相关内容的理解与掌握,从而帮助翔丰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规范运作。
六、培训方式及完成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翔丰华及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全体参会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通过本次培训,参训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合规要求和信息披露行为的理解,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完全按照本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计划、持续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进行,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玺 周聪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