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密新材: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30 19:18:32
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4-136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46,538,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4016%,可
交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
控股股 本次 本次解除
序 股东姓 东、实 董事、监事、 解限 本次解除限 限售股数 尚未解除限
号 名或名 际控制 高级管理人员 售原 售登记股票 占公司总 售的股票数
称 人或其 任职情况 因 数量 股本比例 量
一致行
动人
邢台慧
聚企业
1 是 无 C 37,304,730 30.7826% 0
管理有
限公司
2 李藏稳 是 董事长 C 3,709,895 3.0613% 14,765,322
3 李藏须 是 董事、总经理 C 3,709,895 3.0613% 14,765,321
4 李藏波 否 核心员工 C 1,813,500 1.4964% 0
合计 — 46,538,020 38.4016% 29,530,643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李藏稳、李藏须、李藏波 2023 年 12 月 1 日作出《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
定期的承诺函》,内容如下: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公司股东邢台慧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藏稳、李藏须、李藏波承诺,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上市前的部分限售股锁定期,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期满之日起延
长 12 个月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在上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减
持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所持限售股 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的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锁
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截至目前,上述主体自愿限售股份限售 期已届满。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4.3 条规定:“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自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相关股东本次将按照所 持公司股份的 25%比例解除限售。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87,873,202 72.51%
1、高管股份 33,157,643 27.36%
2、个人或基金 0 0.00%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156,975 0.13%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00%
5、其他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3,314,618 27.49%
总股本 121,187,820 100.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 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备查文件
(一)《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