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12-30 19:13:1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叶小杰主持,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核查,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博白巨典实缴出资是基于公司募投
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权属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厦门虹鹭和全资子公司博白巨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