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30 18:35:59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审核意见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长沙联盈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盈基石”)、湖南兴湘隆银高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湘隆银”)签署《关于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32,255.95 万元与 2,250.85 万元分别收购联盈基石与兴湘隆银持有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高机”)的 3.39%与 0.23%股权。同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2,821.79 万元收购湖南省兴湘瑞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湘瑞航”)持有中联高机的 0.29%股权,具体交易方式待与兴湘瑞航完成必要的国资决策程序后,遵循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原则予以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联高机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全体独立董事同
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协议及文件。
该项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张 成 虎 黄 国 滨 吴 宝 海 黄 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