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2-30 16:57:43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7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5年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作为投票对象
议案(本提案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3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
1.01 际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联 √
交易
1.02 公司与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 √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03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1.议案 1 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0)、《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2)中披露。
2.议案 2 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6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3)中披露。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项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审议事项的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该事项详见与本通知同期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72)。该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2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3.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与本通知同期上网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6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本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美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事项:
表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 打 同 反 弃
勾 的 栏
目 可 以 意 对 权
投票
100 总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