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科技: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4-12-30 16:28:28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完善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科学配置决策权力,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1.2 术语定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授权工作。
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1.4 原则
1.4.1 董事会授权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动态调整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1.4.2 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授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2 授权范围
2.1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权限
(1)审定“两机”专项、装备发展工程及国家项目重
大事项;
(2)审定下属分厂、分子公司的发展定位以及管理关系调整方案;
(3)审定公司管理机构(部门、中心、分厂)、内部经营单位的二级组织机构的设置、撤销及调整方案;
(4)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定的其他事项。
2.2 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权限
(1)审定公司合同审批、签署集中授权以及调整变更;
(2)审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定公司科研生产任务分工方案;
(4)审定公司与外部签定的涉及具体投资等需要决策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
(5)审定公司重大科研项目立项及关闭;
(6)审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以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质量的相关措施;
(7)审定公司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8)审定公司下属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考核结果;
(9)审定其他重要的表彰、奖惩、问责方案;
(10)审定公司对下属单位的薪酬分配制度和方案;
(11)审定公司各项目经理年度考核责任令;
(12)审定公司三级职级人员、分厂及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方案;
(13)审定公司重要军品项目对外报价方案;
(14)审定单笔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含)5 亿元以下
的公司预算内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15)审定投资规模在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
以下、2000 万元以下的公司自筹资金项目立项;
(16)审定需国家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及建设内容调整、提前启动方案、资金申请报告;
(17)审定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万以下的公司创新基金项目立项;
(18)审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
下(含),且绝对金额超过 2000 万元(含)、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重大物资、服务采购与技术引进;
(19)审定合同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含)、5 亿以下
的公司重大经营合同;
(20)审定公司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
(21)审定公司季度风险评估报告;
(22)审定公司向客户索赔或赔偿的方案;
(23)审定公司关注类存货的处理议案;
(24)审定公司风险投料和风险采购方案;
(25)审定公司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核销处理方案;
(26)审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定的其他事项。
2.3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事项,董事长可根据“三重一大”决策要求,通过召开董事长专题会议方式进行审定。
2.4 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董事长可根据“三重一大”
决策要求,通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3 授权管理与监督
3.1 被授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所决策事项如需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从其规定。
3.2 被授权人应当向董事会报告行使授权结果(报告事项应符合保密要求)。
3.3 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超越其授权范围,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4 董事会有权调整授权事项及权限,并监督被授权人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
4 附则
4.1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4.2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4.3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KJZD0139(V02))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