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9:41:51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12 月 14 日、12 月 18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2)、 《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10)、《关于延期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具体内容详见 相关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 303 栋三楼多功能会
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吕海涛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视频参会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44,514,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07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90,532,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46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3,981,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02%。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3 人,代表股份 99,327,2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0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7 人,代表股份 53,981,61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0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01《整体交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8,908,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4%;反对 2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6%;弃权 2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8,896,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4%;反对 2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066%;弃权 2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0%。
1.02《交易主体》
表决结果: 同意 98,819,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8%;反对 2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6%;弃权 3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8,807,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8%;反对 2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66%;弃权 3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6%。
1.03《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 98,823,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7%;反对 2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4%;弃权 2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8,811,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6%;反对 2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795%;弃权 2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9%。
1.04《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 98,906,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38%;反对 2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4%;弃权 2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8,893,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8%;反对 2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64%;弃权 2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8%。
1.05《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 同意 98,694,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04%;反对 2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3%;弃权 3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8,681,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03%;反对 2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593%;弃权 3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3%。
1.06《对价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 98,652,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81%;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2%;弃权 4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8,639,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0%;反对 2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592%;弃权 4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7%。
1.07《标的资产的交割和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8,632,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79%;反对 2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4%;弃权 4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8,619,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78%;反对 2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795%;弃权 4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7%。
1.08《过渡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8,681,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79%;反对 2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4%;弃权 4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8,669,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78%;反对 2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294%;弃权 42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7%。
1.09《债权债务》
表决结果:同意 98,587,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27%;反对 28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9%;弃权 4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8,574,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26%;反对 28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10《人员安置》
表决结果: 同意 98,545,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5%;反对 3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0%;弃权 46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1,400 股),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