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前沿生物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8:57:59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1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嘉悦·印湖酒店(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丽泽路5 号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3
普通股股东人数 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71,377,4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71,377,4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5.752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5.752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高千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吕航舟、邵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
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
《关于选举 DONG
1.01 XIE(谢东)为第 170,260,871 99.3484 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 关 于 选 举
CHANGJIN WANG
1.02 (王昌进)为第 170,248,438 99.3411 是
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 关 于 选 举
RONGJIAN LU(陆
1.03 荣健)为第四届 170,248,338 99.3411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远
1.04 帆为第四届董事 170,248,342 99.3411 是
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
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
《关于选举尤启
2.01 冬为第四届董事 170,270,909 99.3543 是
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王素
2.02 梅为第四届董事 170,247,334 99.3405 是
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耿强
2.03 为第四届董事会 170,247,339 99.3405 是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
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
《关于选举曹元
3.01 涛为第四届监事 170,258,057 99.3468 是
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朱玉
3.02 婷为第四届监事 170,242,337 99.3376 是
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关于选举 DONG XIE(谢东)为第四届董事 13,821,371 92.5249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 CHANGJIN WANG(王昌进)为第四 13,808,938 92.4417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 RONGJIAN LU(陆荣健)为第四届 13,808,838 92.441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陈远帆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3,808,842 92.4410
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尤启冬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831,409 92.5921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王素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807,834 92.4343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耿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13,807,839 92.4343
议案》
3.01 《关于选举曹元涛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13,818,557 92.5061
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朱玉婷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13,802,837 92.4008
表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涵、王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