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先锋精科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7:34:25
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
事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明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4-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4-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预计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