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2-27 17:29:4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三祥科技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30 日,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发行
普通股 14,230,000 股,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53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7,164,277.93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用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3)=(2)/
途 (调整后) (2) (1)
(1)
汽车管路系 青岛三祥科技
1 统制造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96,247,539.06 64,379,956.72 66.89%
改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 青岛三祥科技 40,916,738.87 40,916,738.87 100.00%
金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 137,164,277.93 105,296,695.59 -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青岛三祥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130101040080649 10,961.73
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黄岛支行
青岛三祥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9140078801800002205 32,607,269.62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青岛三祥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69140078801600002206 5,415.47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合计 - - 32,623,646.82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资金的利息收入及结算手续费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概况
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况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投 变更前拟投资金额 变更后拟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资项目名称 的主要原因
汽车管路系统制 转让迁移至泰国子
1 造技术改造项目 1,242,000.00 1,242,000.00 公司,实施主体发
之总成生产线 生变化,由三祥科
技转移到三祥泰国
合计 - 1,242,000.00 1,242,000.00 -
2、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概况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汽车管路系统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汽车管路系统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之总成生产线 之总成生产线
实施地点 青岛 泰国子公司
实施主体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祥泰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90%)
项目实际投资金 462.77 万元 462.77 万元
额
其中募集资金投 124.20 万元 124.20 万元
资金额
项目实施状态 已建成转资 拟转让迁移至泰国子公司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和市场需求,目前的生产布局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结合公司整体的产品布局和中长期规划,经公司审慎分析,拟将募投项目中的一条总成生产线的实施地点调整至子公司三祥泰国有限公司。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汽车管路系统制造技术改造项目之总成生产线已建成并投产,变更后其他与该生产线有关的成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后续投入,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后续投入。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后,能够缩短公司订单的整体交付周期、实现灵活生产,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事项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祥科技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于三祥科技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