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6:50:32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4-094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 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洪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谭志伟、郑刚、唐向红、朱建林、史莉佳、彭兵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9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